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20 中医器械

二级分类

03 中医器具

三级分类

05.2 滚针

分类编号:20-03-05.2

产品描述

通常由支架、滚轮、不锈钢针、手柄等组成。非无菌提供。

预期用途

用于体表特定部位的局部刺激,实施滚针疗法。

品名举例

皮肤滚针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20 中医器械 03 中医器具

通常由支架、滚轮、不锈钢针、手柄等组成。无菌提供。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20 中医器械 03 中医器具

通常是以不锈钢丝制成的小针,有颗粒型和揿钉型两种,颗粒型针柄形似麦粒或呈环形,针身与针柄成一直线;揿钉型针柄呈环形,针身与针柄呈垂直状。

医疗器械问答

答:建议申请人参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于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告(2024年第20号)》,根据附件《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使用说明》(2024年修订版)判断具体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于未纳入清单的产品,若有适用强标发生变化,也应符合新强标的要求。对于申报产品名称与清单不一致、而产品性能一致的情形,以实际申报资料内容为准,按照申报产品所适用强标的适用范围进行注册申报。该清单为动态清单,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的强标实时更新,作为申请人/注册人注册申报的参考依据。
答:需要。如企业未在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中进行复溶稳定性研究,说明书中应注明复溶后立刻使用。
答:首先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来判定,删除主机后所保留的附件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如果可以,在保持原有配合使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注册,从结构组成中删除主机,保留附件。同时需修改产品名称,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修改产品适用范围,明确与原主机型号配合使用。产品技术要求中除附件相关内容外,与主机连用相关的性能指标等内容也需保留。
答:子公司在外省已获批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北京进行注册,申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以在北京申报注册的注册人为送检单位进行检验。
答:注册证有效期内合法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其有效期内可以销售,但需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 第8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