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5 放射治疗器械

二级分类

02 放射治疗模拟及图像引导系统

三级分类

02 放射治疗用X射线图像引导系统

分类编号:05-02-02

产品描述

通常由X射线成像装置、相关软件等组成。一般独立安装在治疗室内。

预期用途

配合外照射设备,用于患者在放射治疗中的引导和位置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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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2 放射治疗模拟及图像引导系统

通常由机架、治疗床、影像子系统(可以是多种成像方式)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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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2 放射治疗模拟及图像引导系统

通常由正对于治疗射线束的射线探测单元、相关软件等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第四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情况。 增加生产产品品种的,应当向原生产许可或者生产备案部门报告,涉及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委托方、受托生产产品、受托期限等信息。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增加生产产品涉及生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应当在增加生产产品30个工作日前向原生产许可部门报告,原生产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变更。”
答:YY 0861《眼科光学 眼用粘弹剂》中规定光谱透过率、弹性、剪切粘度、绝对复数粘度四项性能指标需绘制坐标图。申请人需在研究资料中提供以上性能指标绘制的坐标图,无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绘制相关性能坐标图并制定坐标图指标。
答:临床输液和高压造影剂输注是两种不同适用范围,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申报。
答:需要。如企业未在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中进行复溶稳定性研究,说明书中应注明复溶后立刻使用。
答:不应以文件的版本来强制要求已经评定过的产品进行重新试验,但是应按照新的版本来对豁免试验进行论证,如果按照新标准推荐的终点与先前版本不一致时,可以结合临床使用史来说明需不需要进行附加试验的原因。但如果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对材料或最终产品重新进行生物学风险评定:
1)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来源或技术规范改变;
2)产品配方、工艺、初包装或灭菌改变;
3)涉及贮存的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或要求的任何改变,如贮存期和/或运输改变;
4)产品预期用途改变;
5)有证据表明产品用于人体后出现了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