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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6号)
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b) 2.0%(c) 体用产品、接触粘膜的产品(如眼影、睫毛膏、眼线笔、唇膏)和除臭产品(c) 0.5%附件12氯咪巴唑章节序号物质名称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标...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汞及其化合物(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驻留类产品,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提升化妆品使用安全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的制....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说明(2025年6月23日)
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信息的原料,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产品信息使用。 九、对目录未提供最高历史使用量的原料,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作为评估证据,或者按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
驻留类化妆品1%/查看4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POLYMETHYLSILSESQUIOXANE/TRIMETHYLSILOXYSILICATEPOLYMETHYLSILSESQUIOXANE/TRIMETHYLSILOXYS...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征求意见稿)》等18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b)2.0%(c)体乳、眼影、睫毛膏、眼线笔、唇膏和除臭产品(c)0.5%附件11氯咪巴唑(征求意见稿)章节序号物质名称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中文名英文名....
中检院关于发布《(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的通知
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四、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躯干部位、面部(含颈部)、手足、头部、头发、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顺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但产品作用部位为眼部且参考其他...
2025年2月最新版《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附件
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四、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躯干部位、面部(含颈部)、手足、头部、头发、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顺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
2025年2月最新版《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附件
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四、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躯干部位、面部(含颈部)、手足、头部、头发、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顺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
2025年2月最新版《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附件
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四、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躯干部位、面部(含颈部)、手足、头部、头发、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顺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