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1 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

二级分类

03 化学消毒灭菌设备

三级分类

02 臭氧消毒器

分类编号:11-03-02

产品描述

通常由臭氧发生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管路系统等组成。工作原理是通过生成臭氧气体或臭氧水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预期用途

用于可耐受臭氧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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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11 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 03 化学消毒灭菌设备

通常由水路系统、电解槽、控制装置等组成。工作原理是利用电解法产生酸性氧化电位水,供消毒医疗器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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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11 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 03 化学消毒灭菌设备

通常由灭菌箱体、加热系统、真空系统、加药及气化装置、残气处理系统、监测、控制系统等组成。工作原理是在一定温度、压力和湿度条件下,利用环氧乙烷气体对灭菌箱体内的物品进行作用,使微生物蛋白质和遗传物质等变性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以达到灭菌的目的。

医疗器械问答

答:采用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牙科膜片制造定制式无托槽矫治器,需提供申报产品生产工艺的压膜参数(温度、压力、时间等),并证明实际生产工艺符合牙科膜片原材料推荐的生产工艺要求。
答: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
答:如产品可能存在管径、管壁厚度、分段结构等差异,应考虑最不利工作状态下的性能要求。典型型号应覆盖所有型号的性能指标要求,需注意典型型号规格不一定是临床常用型号规格。
答:企业需明确生产产品是否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需满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相关要求。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