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二级分类

04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

三级分类

03.7 血液净化辅助器具

分类编号:10-04-03.7

产品描述

通常由管路、接头、保护套和夹具等组成。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血液透析滤过、血液滤过时作为补充置换液的管路。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04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

通常由柠檬酸或冰醋酸和水等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04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

通常由微型盖、浸润聚维酮碘溶液的海绵、外包装等部件组成。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医疗器械问答

答:YY 0861《眼科光学 眼用粘弹剂》中规定光谱透过率、弹性、剪切粘度、绝对复数粘度四项性能指标需绘制坐标图。申请人需在研究资料中提供以上性能指标绘制的坐标图,无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绘制相关性能坐标图并制定坐标图指标。
答:符合法规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是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应获得国家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检测能力领域应涉及医疗器械。
第三方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检验报告应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2)对于产品技术要求完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验机构必须取得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资质认定,报告封面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章,并在报告备注中注明。(3)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或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的,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对承检能力予以自我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我声明内容为“该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许可的依据,但本实验室对报告涉及的检验项目具备相应的承检能力”。
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限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可以合法使用。
答: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先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再申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及资料要求见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答:采用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牙科膜片制造定制式无托槽矫治器,需提供申报产品生产工艺的压膜参数(温度、压力、时间等),并证明实际生产工艺符合牙科膜片原材料推荐的生产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