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二级分类

06 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

三级分类

11 持续正压通气用面罩、口罩、鼻罩

分类编号:08-06-11

产品描述

通常由鼻罩、口罩或口鼻罩主体,固定头带、气路接口、排气口、防窒息阀等组成;直接与患者面部接触,经鼻腔和/或口腔通气的界面连接装置。

预期用途

用于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改善通气和睡眠治疗等无创通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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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06 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

通常由头带、前额软垫、面罩架、接口盖、松紧带和硅胶密封罩组成,直接与患者接触经患者口、鼻腔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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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06 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

通常由接口、罩体组成。组成面罩的材料有塑料等。一次性使用,无菌提供。

医疗器械问答

答:粘接是在粘接界面处发生的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一般可通过粘接强度、粘接耐久性、与牙本质粘接间隙测量、微渗漏研究等多种方式评价、验证牙科粘接剂粘接效果。在进行上述研究时,需考虑粘接系统的粘接界面情况,结合申报产品预期用途、实际应用情况、临床应用技术,按照说明书制样要求对粘接剂与不同牙齿硬组织(牙釉质、牙本质)及不同属性材料(金属、树脂、陶瓷等)的充填材料/修复体间的粘接性能及粘接耐久性研究、微渗漏研究,不同充填材料填充后间隙测量研究。对于粘接效果评价指标,可采用在同一试验条件下与同类上市产品进行对比的方式,论述结果的可接受性。
答:口腔修复用陶瓷材料需考虑化学性能、基本性能、物理机械性能、烧结相关性能、切削性能研究。其中,化学性能包括化学成分及百分含量、分型、放射性、化学溶解性,基本性能包括外观、均匀性、尺寸、密度,物理机械性能包括玻璃化转变温度、线胀系数、挠曲强度、韦布尔模数、硬度断裂韧性,烧结相关性能包括烧结前后密度、收缩率,切削性能包括边缘稳定性、边缘精确性。
答:快速交换型(Rx)球囊扩张导管产品导管座不与人体接触,因此导管座不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
同轴整体交换型(OTW)球囊扩张导管、其他通路类导管产品等,导管座一般会与血液间接接触,该类产品生物学评价应包括与血液间接接触的导管座,生物学试验取样时可同时包含导管座的内外表面。
答:(1)检验报告的关联性
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和电气安全检验报告应当关联,保证受检样品的一致性。
(2)多个型号和附件的典型性
应将申报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包括全部型号和全部组成部件)作为送样产品。可将送样产品全部作为受检产品进行检验,也可由检验中心承检工程师对全部送样产品进行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送样产品作为受检产品进行检验,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应明确送检产品信息和受检产品信息。电磁兼容检验报告结论应明确送样产品是否符合电磁兼容要求及符合的标准。对于送样产品所含某些附件,检验中心承检工程师分析并认定其与电磁兼容检验无关,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应明确这些附件及分析结论,检验样品构成表无需体现这些附件的信息。
(3)基本性能的确定
“基本性能”是指必要的性能以达到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考虑其丧失或降低是否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制造商在确定产品基本性能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分析临床安全性风险,考虑和诊断/治疗/监护相关的性能,各种传感器、线缆、应用部分、控制装置、显示装置、运动部件等性能是否受电磁干扰影响。随机文件所识别的基本性能应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如果未在随机文件中识别出基本性能,全部功能均应考虑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
(4)样品运行模式的选择
样品运行模式应识别最大发射运行模式。样品运行模式应全面且详细识别随机文件所述“功能”(定义详见YY 0505-2012条款2.212),对每种已识别的功能进行抗扰度试验,并以对患者影响最不利方式进行抗扰度试验。
答:微波消融设备的主机和消融针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整体申报,也可拆分成不同的注册单元单独申报。
微波消融设备的主机、线缆及消融针的匹配性要求很高,随意更换配合方式会影响微波输出的安全有效性,研发生产和使用必须与明确的主机或附件配合。
对于单独申报的微波消融设备主机和消融针,均需明确配合使用产品的相关限定。单独申报的主机需在适用范围中明确配合已批准与本设备连用的消融针使用;单独申报的微波消融针需在适用范围中明确配合使用主机的规格型号和软件版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