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二级分类

09 其他测量、分析设备

三级分类

03 睡眠呼吸监测设备

分类编号:07-09-03

产品描述

通常由记录仪、脑电电极、眼动电极、肌电电极、胸/腹呼吸探头、体位传感器、鼻气流管、脉搏血氧探头和心电电极等组成。记录睡眠时的生理参数进行分析。

预期用途

用于记录睡眠时各种生理参数,对睡眠障碍、睡眠呼吸紊乱和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疾病进行分析、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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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09 其他测量、分析设备

通常包括电极、放大器和记录器三部分。通过电极眼部的电信号检测出来,再用放大器加以放大,并用记录器描记下来。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09 其他测量、分析设备

通常由测量平台、辅助支架、平衡测试软件等组成。患者站立或坐在测试平台上,对患者平衡能力进行评估。

医疗器械问答

答:按照GB/T 16886.1-2022标准表A.1要求,除接触完好皮肤和黏膜之外的医疗器械,均需进行材料介导致热性评价。如果可以通过提供原材料及终产品的化学表征、毒理学风险评估等评价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不含已知致热性物质(如GB/T 16886.11附录G列举),则可以免于进行热原试验。
答:(1)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参考区间确定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参考限的置信区间不同,所需参考样本量也不尽相同。参考限的置信区间为90%,需研究至少120例样本;置信区间为95%,需研究至少146例样本;置信区间为99%,需研究至少210例样本。
(2)依据临床意义的不同,体外诊断试剂参考区间通常使用双侧2.5%~97.5%人群分布,单侧时可选择95%或5%。
答:不能,有软件组件和无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需划分不同的注册单元进行注册。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答:该企业已取得新的生产许可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应依法按变更后的生产地址修改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