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别: I
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9 物理治疗器械
二级分类
04 力疗设备/器具
三级分类
02.5 加压治疗设备
分类编号:09-04-02.5
产品描述
通常由尼龙纤维(或聚丙烯/聚酰胺纤维)布料、塑料拉链(或魔术贴)、气囊、橡胶连接头组成。配合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和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使用,通过仪器给肢体压力套充气加压,压力套挤压肌肉群。
预期用途
用于促进血液和淋巴液回流。
品名举例
肢体压力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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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09 物理治疗器械 04 力疗设备/器具
通常由腿套主体、连接管路和连接接头组成。配合空气压力治疗仪使用,向腿套的肢体套筒的不同腔室充入带有一定压强的气体,对患者肢体形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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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09 物理治疗器械 04 力疗设备/器具
通常由产生和调节机械力的牵引主机和传输力的绳索构成,也包括承载患者的床(椅)和配套的患者固定带等附件。牵引主机可以是电动或手动结构,患者固定带绑在患者的枕、颌部、胸部、髋部或四肢等部位,通过皮肤摩擦力将牵引力传递至患者,可提供水平的颈椎、腰椎牵引,或垂直的颈椎牵引。
医疗器械问答
答:粘接是在粘接界面处发生的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一般可通过粘接强度、粘接耐久性、与牙本质粘接间隙测量、微渗漏研究等多种方式评价、验证牙科粘接剂粘接效果。在进行上述研究时,需考虑粘接系统的粘接界面情况,结合申报产品预期用途、实际应用情况、临床应用技术,按照说明书制样要求对粘接剂与不同牙齿硬组织(牙釉质、牙本质)及不同属性材料(金属、树脂、陶瓷等)的充填材料/修复体间的粘接性能及粘接耐久性研究、微渗漏研究,不同充填材料填充后间隙测量研究。对于粘接效果评价指标,可采用在同一试验条件下与同类上市产品进行对比的方式,论述结果的可接受性。
答:不应以文件的版本来强制要求已经评定过的产品进行重新试验,但是应按照新的版本来对豁免试验进行论证,如果按照新标准推荐的终点与先前版本不一致时,可以结合临床使用史来说明需不需要进行附加试验的原因。但如果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对材料或最终产品重新进行生物学风险评定:
1)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来源或技术规范改变;
2)产品配方、工艺、初包装或灭菌改变;
3)涉及贮存的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或要求的任何改变,如贮存期和/或运输改变;
4)产品预期用途改变;
5)有证据表明产品用于人体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1)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来源或技术规范改变;
2)产品配方、工艺、初包装或灭菌改变;
3)涉及贮存的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或要求的任何改变,如贮存期和/或运输改变;
4)产品预期用途改变;
5)有证据表明产品用于人体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答: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次性使用腹腔引流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申报材料可在安徽省药监局官网办事服务事项中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事项查看。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
答:无论是专用型还是通用型的内窥镜摄像系统,均应与内窥镜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答:如果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激光光纤产品内部不包含电子元器件,仅仅包含光学元件,则不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如果内部含有电子元器件(如RFID识别装置等),则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