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6 医用成像器械

二级分类

08 超声影像诊断附属设备

三级分类

06 胃肠超声显像粉

分类编号:06-08-06

产品描述

通常由可食用的主料和配料组成。提高受检脏器(胃肠)超声影像的清晰度。

预期用途

用于辅助对人体胃肠及其周围器官的超声诊断。

品名举例

速溶胃肠超声助显剂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Ⅰ

06 医用成像器械 08 超声影像诊断附属设备

通常安装在超声探头上,在超声的引导下将穿刺针引导到人体的目标位置。非无菌提供。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06 医用成像器械 09 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通常由永磁型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射频线圈、谱仪、工作站计算机系统、患者支撑装置等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具体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答:关节类产品无论以系统形式还是组件形式申报(如产品注册、许可事项变更),需对申报产品(以系统形式申报)整体性能以及系统内组件的性能,或申报产品(以组件形式申报)以及该组件与其相邻组件配合的相关性能进行研究,提交相关研究资料,论证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答: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可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
答: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
答:在医疗器械延续注册中推荐性标准、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及技术审评规范发生变化的,企业可待延续后再更新标准。如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验方法涉及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具体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需要按新版标准的检测要求进行注册检验,并申请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