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问答
答:体外诊断试剂一般需要配套适用仪器完成样本的检测,如配套仪器也未获批上市,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在临床试验中配套该仪器开展试验,试剂和配套仪器在注册申报时可以共用此临床试验数据与资料。但应注意,试剂和仪器适用的法规不同,因此应分别作为一个注册单元进行注册申报。临床试验设计和资料准备中应注意:伦理批件应明确批准的临床试验项目包括申报试剂和配套仪器,临床试验方案、小结和报告标题和内容应同时包括试剂和仪器,正文内容应明确试剂和仪器的具体信息,临床试验方案应同时纳入试剂与仪器的所有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临床试验小结和报告应覆盖试剂和仪器临床评价全部内容,能够支持试剂和仪器的上市临床评价要求。
答: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
答: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全程网上办理。具体申请资料及流程查看省药监局官网办事服务栏。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 https://mpa.ah.gov.cn/。
答:依据《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发生重大软件更新(即软件发布版本发生变化),需要申报许可事项变更;发生轻微软件更新,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无需进行注册变更,待到下次注册(注册变更和延续注册)时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答:《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明确:测量功能(又称量化、定量功能)可分为图形学测量功能、客观物理测量功能,前者基于图形学间接反映客观事物的测量结果,后者直接反映客观事物的测量结果。无论何种测量功能均需结合测量的误差、不确定度等因素,明确测量准确性指标,如线性度、精度、重复性、再现性、范围限值、显示误差等。
注册申请人需提供测量准确性的研究资料,并在说明书中向用户告知。此外,客观物理测量还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准确性指标,图形学测量还需在说明书中提供关于测量准确性的警示信息。
注册申请人需提供测量准确性的研究资料,并在说明书中向用户告知。此外,客观物理测量还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准确性指标,图形学测量还需在说明书中提供关于测量准确性的警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