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5 放射治疗器械

二级分类

01 放射治疗设备

三级分类

06 放射性粒籽植入治疗系统

分类编号:05-01-06

产品描述

通常由防护装置、图像引导装置、植入装置、治疗计划系统等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肿瘤内粒籽植入放射治疗。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1 放射治疗设备

通常由储源器、驱动器、施源器、操作控制子系统、治疗计划子系统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2 放射治疗模拟及图像引导系统

通常由机架、治疗床、影像子系统(可以是多种成像方式)等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模拟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需能反映冠状动脉不同临床应用场景下的解剖结构特征,考虑管腔直径、弯曲半径、弯曲走形、弯曲数量、血管长度、血管内表面摩擦系数、模型材料等。可参考ASTM F2394标准。
申报资料需对模拟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进行描述,建议提供模型的图片和示意图,明确模型的材料、关键尺寸(如长度、管腔直径、弯曲半径等)。同时建议提供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的模型选择的支持性资料,如图像信息和适用人群的解剖数据相关文献等。
答:首先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来判定,删除主机后所保留的附件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如果可以,在保持原有配合使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注册,从结构组成中删除主机,保留附件。同时需修改产品名称,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修改产品适用范围,明确与原主机型号配合使用。产品技术要求中除附件相关内容外,与主机连用相关的性能指标等内容也需保留。
答: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家药监局发布,可至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
答: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可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
答:有源产品的使用期限评价应为整机评价,产品所含全部部件均需纳入整机评价。经分析,某些部件若不对整机的使用期限产生影响需说明理由。核心部件的使用期限评价不能替代整机评价,但可作为整机评价的支持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