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4 骨科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17 脊柱外科辅助器械
三级分类
03.2 注射推进装置
分类编号:04-17-03.2
产品描述
通常由底盘升降支架、加持装置控制、手持控制器、遥控器等组成。用于临床椎体成形手术时,医生在防护玻璃后远距离进行操作,以线控方式注射对比剂或骨水泥,以减少X光对手术医生的辐射。
预期用途
用于线控推注骨水泥。
品名举例
线控注射推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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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04 骨科手术器械 17 脊柱外科辅助器械
通常由底盘升降支架、加持装置控制、手持控制器、遥控器等组成。用于临床椎体成形手术时,医生在防护玻璃后远距离进行操作,以遥控方式注射对比剂或骨水泥,以减少X光对手术医生的辐射。
医疗器械问答
答:如果医疗设备中包含软件组件,应在第一部分(产品型号 / 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中描述软件名称、发布版本号、完整版本号,如果软件组件为控制型软件,还应描述软件运行环境(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应在第二部分(性能要求)中明确软件全部临床功能纲要。
答: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的精密度受操作者、测量仪器、测量程序、试剂批次、校准(校准品批次,校准周期)、运行、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单独评估,可采用平衡嵌套设计,将各相关因素整合在一起设计精密度试验,获得重复性、实验室内精密度、实验室间精密度和批间精密度的分析结果。
答:《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了医疗器械运输环节应记录的内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制度以及运输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医疗器械运输,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及运输路线,做好运输过程的产品防护,确保运输过程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安全,并做好运输记录。运输记录应当包括:收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方式,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单位、数量、发货日期等内容。委托运输时还应当记录承运单位名称和运单号,自行运输时应当记录运输车辆车牌号和运输人员。
答: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次性使用腹腔引流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申报材料可在安徽省药监局官网办事服务事项中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事项查看。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
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2023年第14号)中“(三)对于自检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基本性能及判据、型号典型性说明等重大问题,应当在检验报告中载明相关意见,供技术审查部门参考。”,明确了检验机构需在检验报告中明确“型号典型性说明”这一重大问题。根据文件要求典型性型号覆盖评价,需要检验机构来实施,并在检验报告中载明。建议在仔细研读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和检验机构做好沟通,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