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4 骨科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13 外固定及牵引器械

三级分类

04.1 牵引器

分类编号:04-13-04.1

产品描述

通常包括一个整体式结构的弓架,弓架左、右两牵引杆的前端分别设置有用于穿装牵引钢针的牵引耳。一般采用不锈钢或碳纤维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

预期用途

通过施加牵引力于牵引钢针,用于骨折牵引复位、拉直骨牵引针及颅骨牵引。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I

04 骨科手术器械 13 外固定及牵引器械

通常由负压固定囊、负压阀、手柄、固定带、头部固定器组成。一般采用不锈钢等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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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

04 骨科手术器械 13 外固定及牵引器械

通常由锁紧机构和手柄组成。一般采用不锈钢和铝合金材料制成。无源产品。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如适用)。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医疗器械问答

答: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2022年第8号通告)“四、性能指标要求”中的举例,“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属于“不建议在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中规定的研究性及评价性内容”。此建议也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稳定性”可不纳入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中。
答:变更注册只适用注册证及其载明事项的内容,产品库房位置的变化建议咨询所在辖区分局。
答:子公司在外省已获批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北京进行注册,申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以在北京申报注册的注册人为送检单位进行检验。
答:体外诊断试剂增加配套使用的仪器,应着重描述拟新增仪器与已批准仪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包括仪器的注册信息、结构组成、仪器本身的性能、模块以及反应程序设置参数和反应体系。为直观形象地展示异同,建议采用文字结合图示的方式进行描述。
答:《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随货同行单内容应当包括:供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数量,医疗器械运输及贮存条件,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名称(若有),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等。医疗器械直调购销的,供货者应当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者。直调随货同行单应当有明显的直调标识,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直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