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3 无源植入器械
二级分类
06 神经内/外科植入物
三级分类
11 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
分类编号:13-06-11
产品描述
通常由编织植入物和输送系统组成。编织植入物一般选用钴铬合金和铂钨合金材料制成,输送导丝一般为不锈钢材料制成。由多股金属丝编织而成的植入物采用密网设计可以限制血流继续进入动脉瘤体,从而使动脉瘤内血流停滞,直至瘤体逐渐缩小。
预期用途
用于血管腔内治疗成人颈内动脉岩段至垂体上动脉开口处近端的大或巨大宽颈动脉瘤。
品名举例
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13 无源植入器械 07 心血管植入物
通常由假体和/或输送系统组成。假体通常由移植物(覆膜)和支撑结构组成,移植物一般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支撑结构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支撑结构通过缝合或嵌入的方式固定在移植物上。血管内假体一端可设计为锚定结构,以增强假体的固定能力。通过将血管内假体部分或全部置于血管管腔内,对患者的自体血管或人工血管进行修复、替换或者建立旁路血管通道。
医疗器械问答
答:可重复使用的附件,使用前应保证已消毒或灭菌。说明书中应明确具体的消毒/灭菌方法(如使用的消毒剂、消毒或灭菌设备),消毒/灭菌周期的重要参数(如时间、温度和压力等)。研究资料中应提供消毒/灭菌方法确定的依据、消毒/灭菌效果确认资料及推荐的消毒/灭菌方法耐受性的研究资料。
答:申请人可参考相关标准中对于单件/套器械EO残留限量指标。若参考GB/T 16886.7-201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中允许限量,申请人应考虑产品实际使用时多器械联用情况,并结合产品EO残留量实际控制水平,制定单件/套产品符合要求的环氧乙烷残留限量,并提供相关依据。
答:《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中明确,“由多个医疗器械组成的医疗器械包,其分类应当与包内风险程度最高的医疗器械一致”。包内产品如有等级不同分类的产品,应按最高等级分类注册申报。如:既有一类医疗器械又有二类产品医疗器械,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
答:若产品仅发生颜色变化同时注册证及其附件中未载明产品颜色,则无需办理变更注册,企业应按照其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果注册证及其附件中载明了产品颜色,则需要办理变更注册。
答:对比产品需要与拟申报产品为同一分类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