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1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

三级分类

25 延长管

分类编号:03-13-25

产品描述

通常由导管、接头、O型圈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介入手术中管路加长、药物输注和快速输液等。

品名举例

高压造影注射延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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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1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

通常由推杆组件、端盖、外套组件、胶塞、接头保护帽组成。一般采用聚碳酸酯等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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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1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

通常由导管管身、不透射线标记、接头等结构组成。管身通常较细且柔软,表面可带有亲水涂层。

医疗器械问答

答:电极如为外购产品,应购买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产品。如为自制,应符合YY/T 0868—2021《神经和肌肉刺激器用电极》要求,同时应按照GB/T 16886系列标准进行生物学评价。产品技术要求中应考虑持粘性和剥离强度等相关要求。
答:(1)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的说明;(2)若有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新旧标准涉及条款原文复印件和新旧标准涉及条款对比表)。
答: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由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4月9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其配套的并列标准已经全部发布,专用标准正逐批发布。
截至目前,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已发布75项,除2项(可用性、闭环控制器)为推荐性标准外,其余73项均为强制性标准。其中1项通用标准、7项并列标准和39项专用标准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8项专用标准将于2024年5月1日或8月1日实施,4项专用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或6月1日实施,16项专用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或1月15日实施。
在法规层面,《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新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识别产品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差异,需要进行注册变更或者备案变更的,应当按照注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在《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不予延续注册。同时,《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因此,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上述法规的规定并结合GB 9706.1-2020系列标准的实施日期,积极识别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所做的变化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中规定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情形。如果符合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附件7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变更注册申请。
 GB 9706.1-2020系列标准及实施日期可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准管理中心网站的“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网址如下:https://www.nifdc.org.cn/nifdc/
答:髋关节假体产品通常在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中规定外观、表面缺陷(非涂层金属和陶瓷部件)、关节面表面粗糙度、锥连接部位表面粗糙度、涂层表面粗糙度(如适用)、锥连接和关节面尺寸及公差、陶瓷与陶瓷关节面直径公差和球形球度径向偏差、髋臼部件最小厚度(仅限常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双极头内衬最小厚度、带柄股骨部件的股骨头固定抗扭矩性能测定、组合式股骨头抗静载力、金属髋臼抗变形性能、最小和最大角度(如申报产品同时包含股骨头及股骨柄)、无菌性能(如适用)、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如适用)。如产品表面为羟基磷灰石涂层,需规定羟基磷灰石涂层与基体的粘接强度;如产品表面为等离子喷涂金属涂层,还需规定金属涂层表面形貌、金属涂层剪切及拉伸强度。
答:依据GB/T 16886.1-2022,应考虑产品制造所用材料、预期的添加剂、工艺污染物和残留物、可滤沥物质、降解产物、最终产品的物理特性、各个组件及他们在最终产品中的相互作用、包装材料和保存介质等均对生物相容性产生影响等因素,因此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试验原则上应采用终产品进行,或采用取自最终产品上有代表性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