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22 临床检验器械

二级分类

08 放射性核素标本测定装置

三级分类

02 液体闪烁计数器

分类编号:22-08-02

产品描述

通常由探测模块、测量模块和计算机系统组成,原理一般为采用液体闪烁体(闪烁液)接受射线并转换成荧光光子。

预期用途

用于测定氚、碳14等放射性核素发射出的β放射性射线。临床上与放免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人体样本中待测物的定性和/或定量分析。

品名举例

液体闪烁计数器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22 临床检验器械 08 放射性核素标本测定装置

通常由探测头、信号处理电路和计算机系统组成。原理一般为放射免疫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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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22 临床检验器械 08 放射性核素标本测定装置

通常由探测头(含两级传感器)信号处理电路、电源、样品传送机械系统、计算机系统等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体外诊断试剂的检测系统是指由样本处理用产品、检测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检测设备等构成的,可完成样本从处理到最终结果报告所有阶段的组合。应采用完整、确定的检测系统进行分析性能评估。
答:推荐性标准变化可不申请变更注册,但鼓励采用。
答:申请人如要在原不包含校准品、质控品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单元中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增加的校准品和/或质控品确为该试剂注册申报时配套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增加的校准品和/或质控品在原产品反应体系和检验过程中与原注册产品匹配使用,注册单元内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不改变原产品的溯源和质量控制方式,产品注册时质量体系应能覆盖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
证明性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试剂产品注册检验时使用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的证明、质量体系覆盖证明、原注册资料中能够证明上述内容的资料等。
答:临床输液和高压造影剂输注是两种不同适用范围,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申报。
答:该企业已取得新的生产许可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应依法按变更后的生产地址修改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