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8 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

二级分类

07 辅助生殖器械

三级分类

01 辅助生殖导管

分类编号:18-07-01

产品描述

通常由导引导管、外套管、移植导管、连接件、保护套管组成。一般由高分子材料制成。无菌提供。

预期用途

授精导管用于经阴道插入子宫腔内,注入精液,进行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导管用于经阴道向子宫内移植经过体外授精(IVF)后的胚胎。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I

18 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 06 避孕节育器械

通常由柄部和管部焊接组成。一般由不锈钢和铜材料制成。不在内窥镜下使用,非无菌提供,可重复使用。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18 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 07 辅助生殖器械

通常由针管、针套、针柄、软管以及胶塞接口、负压连接头、吸引管、真空管、冲洗管组成。无菌提供。

医疗器械问答

答:如果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激光光纤产品内部不包含电子元器件,仅仅包含光学元件,则不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如果内部含有电子元器件(如RFID识别装置等),则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
答:临床输液和高压造影剂输注是两种不同适用范围,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申报。
答:建议申请人参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于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告(2024年第20号)》,根据附件《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使用说明》(2024年修订版)判断具体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于未纳入清单的产品,若有适用强标发生变化,也应符合新强标的要求。对于申报产品名称与清单不一致、而产品性能一致的情形,以实际申报资料内容为准,按照申报产品所适用强标的适用范围进行注册申报。该清单为动态清单,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的强标实时更新,作为申请人/注册人注册申报的参考依据。
答:骨科医疗器械技术要求中产品力学性能指标是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满足设计输入的,并能够得到确认的产品功能性、安全性指标的静态力学指标。其指标的确定是确保产品满足临床基本需求。申请人可借鉴已上市同类产品的力学性能测试数据,并结合自身测试数据,进行对比得出指标的具体要求。
答:根据《分类目录》,血液透析浓缩物通常由A剂和B剂组成,A剂通常为醋酸盐或酸性的混合物。按成分分别包装增加了临床使用操作步骤和未按预期比例混合的风险。因此,A剂不宜按成分分别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