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二级分类

07 医用供气排气相关设备

三级分类

01 医用空气压缩机

分类编号:08-07-01

产品描述

通常由压缩泵、储气装置、压力表、管道、阀门、连接装置等组成。

预期用途

与呼吸机等配套使用,用于制取医用压缩空气,为呼吸机或类似呼吸通气系统、医疗机构的集中供气系统提供压缩空气源。

品名举例

医用空气压缩机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I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06 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

通常由面罩和连接管等组成。采用医用高分子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07 医用供气排气相关设备

通常由主机(气体压力平衡处理模块、气体比例分配控制模块、气体差压或缺压报警模块)、出气口、氧气进气口、空气进气口、氧气浓度调节装置等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首先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来判定,删除主机后所保留的附件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如果可以,在保持原有配合使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注册,从结构组成中删除主机,保留附件。同时需修改产品名称,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修改产品适用范围,明确与原主机型号配合使用。产品技术要求中除附件相关内容外,与主机连用相关的性能指标等内容也需保留。
答:采用激光选区熔化制造工艺制造的型号规格,需提供送检样品的生产工艺记录(包括:产品的热处理条件,打印机参数:铺粉层厚、光斑直径、激光功率、扫描速度、打印间距等,金属粉末重复使用次数及使用处理方法等),并声明实际生产工艺符合原材料推荐的生产工艺要求。
答:临床输液和高压造影剂输注是两种不同适用范围,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申报。
答:家庭护理环境中使用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除需符合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外,还需符合YY 9706.11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在家庭护理环境中使用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的要求。
答:在医疗器械延续注册中推荐性标准、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及技术审评规范发生变化的,企业可待延续后再更新标准。如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验方法涉及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具体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需要按新版标准的检测要求进行注册检验,并申请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