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4 骨科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04 骨科用钩

三级分类

02 牵开器

分类编号:04-04-02

产品描述

通常为各种形式(如钝型、锐型、开窗型、深型)的钩状结构,手动操作、自锁式手术器械。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

预期用途

用于骨科手术中显露手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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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Ⅰ

04 骨科手术器械 04 骨科用钩

通常由头部和柄部组成,头部带钩头。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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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

04 骨科手术器械 04 骨科用钩

通常由钩和手柄组成。钩的头部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如适用)。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医疗器械问答

答:临床输液和高压造影剂输注是两种不同适用范围,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申报。
答:可吸收骨植入产品一般应开展产品降解性能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应关注与骨生长的匹配情况。产品设计应保证产品在降解初期能维持一段时间的初始稳定性,对于需提供一定力学强度的产品,如可吸收界面螺钉,产品在降解初期应具备一定的力学强度。因此在开展产品降解性能研究时,需关注产品的降解速率,结合临床骨生长所需的时间,评价产品在降解过程中的力学性能变化。应确保产品降解初期的力学强度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同时保证产品的降解速率匹配骨生长的速率。建议申请人结合产品材料特性、结构设计及临床预期用途进行综合评价,可通过文献研究、同品种产品比对等方式提供相关支持性依据。
答:骨科医疗器械技术要求中产品力学性能指标是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满足设计输入的,并能够得到确认的产品功能性、安全性指标的静态力学指标。其指标的确定是确保产品满足临床基本需求。申请人可借鉴已上市同类产品的力学性能测试数据,并结合自身测试数据,进行对比得出指标的具体要求。
答:对于相关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专用标准,在14号通告第二(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首次申请注册或者首次办理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符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在此之前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可以按照原标准进行检验、审评审批。例如,对于脉搏血氧仪,其适用专用标准中最后实施的是YY 9706.261-2023《医用电气设备 第2-61部分:脉搏血氧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2026年1月15日实施),因此,自2026年1月15日起,首次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符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的检验报告。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提前实施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
答:申请注册提交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为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注册审查时提出补充检验要求的,补充检验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应保证送检样品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