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11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穿刺导引器

三级分类

01.1 打孔器

分类编号:03-11-01.1

产品描述

通常由打孔头和柄部组成。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接触中枢神经系统或血液循环系统。

预期用途

用于介入手术中在组织上打孔,建立通路。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10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牵开器

通常由头部、杆部、弹簧和柄部组成,头部有扩张瓣。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接触中枢神经系统或血液循环系统。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11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穿刺导引器

通常由打孔头和柄部组成。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接触中枢神经系统或血液循环系统。

医疗器械问答

答:如产品可能存在管径、管壁厚度、分段结构等差异,应考虑最不利工作状态下的性能要求。典型型号应覆盖所有型号的性能指标要求,需注意典型型号规格不一定是临床常用型号规格。
答:不可以。核心算法是指实现软件核心功能(软件在预期使用环境完成预期用途所必需的功能)所必需的算法,包括但不限于成像算法、后处理算法和人工智能算法。是否为核心算法与功能简单算法无关。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答: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或者备案单元应为单一试剂或者单一试剂盒,一个注册或者备案单元可以包括不同的包装规格。校准品、质控品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2.不在分类目录内的产品,企业需提供由国家局发布的确认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分类文件,包括《分类目录》补充目录及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
答: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材料确定。如产品不超过《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所述范围,且已有与拟申报产品具有等同性的同类产品上市,则可以豁免临床评价。如果拟申报产品与目录或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应考虑对差异部分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临床评价或开展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