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21 医用软件
二级分类
04 决策支持软件
三级分类
02.2 计算机辅助诊断/分析软件
分类编号:21-04-02.2
产品描述
通常由软件安装光盘(或者从网络下载安装程序)组成。对影像或者数据进行分析,给出临床参考值。
预期用途
对影像或者数据进行分析,给出临床参考值。
品名举例
骨密度计算机辅助检测软件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21 医用软件 04 决策支持软件
通常由软件安装光盘(或者从网络下载安装程序)组成。利用影像处理和/或数据处理技术,由计算机软件对病变进行自动识别,对病变的性质等给出临床诊断治疗依据和/或建议。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21 医用软件 04 决策支持软件
通常由软件安装光盘(或者从网络下载安装程序)组成。利用中医证治的相关理论,使用数据统计等方法,实现各种征候的分析诊断和/或提供治疗建议。
医疗器械问答
答: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可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
答:(1) 该拟选定同品种产品虽然已过注册有效期,如目前尚有在医疗机构中正常使用的产品,在提交“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时,可以选该产品作为同品种进行评价。
(2) 如选择“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方式提供资料,需要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3)的要求。
(3) 根据咨询提供的相关信息,无法直接判断产品是否可以免于临床试验。申请人需参照《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2)进行评判。
(2) 如选择“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方式提供资料,需要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3)的要求。
(3) 根据咨询提供的相关信息,无法直接判断产品是否可以免于临床试验。申请人需参照《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2)进行评判。
答:(1)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的说明;(2)若有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新旧标准涉及条款原文复印件和新旧标准涉及条款对比表)。
答: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家药监局发布,可至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
答:实际测试中存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果并不一致的情况(如受试样品浸提液存在使培养基吸光度出现较大变化的物质等)。因此目前推荐以定量评价法为基础,必要时辅以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