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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安全评估证据的建议
强制性标准,同时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1999年卫生部对1987年发布的4个化妆品国家强制性标准...
关于化妆品完整版安评中若干关键问题的讨论
强调“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单一成分的化妆品原料,非单一成分的原料若使用本方法进行评价,需要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说明其可行性”。对于局部毒性试验方法(如:皮肤和眼刺激性、致敏性、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适用于复配原料和多组分终产品的毒理评价,还有系统毒...
广东药品审评中心: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二)
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根据产品特点,需要特别标注产品使用方法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四、牙膏产品标签禁止标注哪些内容?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牙膏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九期)(牙膏专刊)
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对牙膏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关注意事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以及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安...
2024年欧盟化妆品注册指南(中文版)
强对化妆品的安全要求,规定制造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编写产品安全报告引入“责任人“的概念,以便准确识别并明确规定责任人的义务通过欧盟化妆品申报门户网站(CPNP)对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妆品进行集中申报引入向国家当局报告严重不良影响......
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强沟通交流工作相关的廉政及保密管理,严禁与申请人进行私下接触。第十二条 对申请人提交的沟通交流申请表、自查表、有关资料等以及沟通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记录,审评部门应妥善保存。沟通交流的结果可作为后续资料审核的参考,但不作为注册审评...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3年第148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说明见附1,样例见附2)。(一)产品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进口产品的外文名称。(二)全成分。包括生产该产品所使用的全部原料的序号、原料名称和使用目的,所有原料应当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三)生产工艺简述。1....
化妆品安全评估基础数据分析和挑战探讨 - 李锦聪
强化妆品安评相关课程的建设,为行业供应符合产业需求的专业人才;各方应当加强对安全评估人员的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评估能力,共同解决安全评估人才眼前短缺的突出问题,维护条例尊严,高水平促进行业的发展。4.2新....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四期)
强光照射,根据年龄谨慎涂抹防晒产品;定期使用润肤剂,尤其在北方冬季等一些特殊的场景,婴幼儿会表现出皮肤粗糙,应使用低刺激性的具有保湿功能的化妆品帮助皮肤维持功能,呵护皮肤健康。家长在选用儿童化妆品时,应认准“小金盾”标志,同时要关注标签中的...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强相关研究、加强技术沟通,以充分体现原料本质属性和质量安全为原则,对原料组成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拆分。在原料安全信息中,除“原料组成”外,还有多项其他信息与原料的实际组成密切相关,如纯度、标志性/特征性成分、杂质、风险物质等。除本指导原则已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