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法规最新资讯

权威跟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动态,实时更新化妆品法规文件,专业解答化妆品法规疑问。助力化妆品行业合规发展,一站式法规资讯服务平台。

数据实时更新 - 2026-09-15 00:16:55
近一周新原料
2
条备案记录
近一月法规
6
条法规动态
最新法规问答
911
条问答记录(展示最近10条)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

最近一周(2026-09-08 至 2026-09-15)新原料备案记录

共 2 条
备案号 标准中文名称 INCI英文名称 备案人 国产/进口 备案日期 操作
国妆原备字20260144 浙江红山茶(CAMELLIA CHEKIANGOLEOSA)愈伤组织溶胞产物滤液 CAMELLIA CHEKIANGOLEOSA CALLUS CULTURE FERMENT LYSATE 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产 2026-09-10
国妆原备字20260143 乙酰氨基乙氧基乙醇 ACETAMIDOETHOXYETHANOL 诺力昂表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 2026-09-08
国妆原备字20260144 国产

浙江红山茶(CAMELLIA CHEKIANGOLEOSA)愈伤组织溶胞产物滤液

CAMELLIA CHEKIANGOLEOSA CALLUS CULTURE FERMENT LYSATE

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9-10
国妆原备字20260143 进口

乙酰氨基乙氧基乙醇

ACETAMIDOETHOXYETHANOL

诺力昂表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026-09-08

化妆品法规动态

最近一个月(2026-08-15 至 2026-09-15)法规更新

共 6 条

化妆品法规问答

最近更新的法规问答(展示最新10条)

展示 10 条
Q

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境内责任人变更有哪些简化调整?

A
产品变更境内责任人的,无需再提交原境内责任人盖章同意更换境内责任人的知情同意书、能够证明境内责任人发生变更生效的判决文书,仅需提交:一是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二是拟变更境内责任人的产品清单;三是拟变更境内责任人承担产品(含变更前已上市的产品)原境内责任人各项责任的承诺书。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改变生产场地化妆品(含牙膏)的备案资料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简化?具体有哪些简化调整?

A
已经备案的进口产品,拟转移至境内生产或者增加境内生产企业的,或者已经备案的国产产品,拟转移至境外生产或者增加境外生产企业的,如备案人、产品名称、配方未发生变化,且执行的标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产品备案时,备案人可以共用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安全评估、功效评价等试验评估报告,但需重新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同时提交原产品备案凭证。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共用配方体系近似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安全性技术资料的要求有哪些?

A
共用配方体系近似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安全性技术资料有以下要求:
一是同一产品备案人拟备案同一品牌多个配方体系近似产品的,备案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根据要求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提交产品具有代表性的说明和上述试验报告。其他产品注册备案时,可以共用上述试验报告,但需提交配方体系近似说明,并评估和确认共用试验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配方体系近似产品的生产场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选择代表性产品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产品备案时,需对应提交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报告,可以共用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报告。
三是备案人可以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中近似产品的评估原则,对原料、风险物质以及产品稳定性、防腐效能和包材相容性进行安全评估。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哪些产品可以共用化妆品(含牙膏)安全性技术资料?

A
配方近似产品可以共用部分化妆品(含牙膏)安全性技术资料,此处所称配方体系近似产品是指产品配方中仅着色剂、香精、pH调节剂、高分子聚合物类增稠剂、珠光剂的种类、含量及配方相应调整部分(溶剂、填充剂)的含量不同外,其他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产品剂型、使用方法相同的产品。
注意: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技术指导原则,适时调整配方体系近似产品认定范围。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时,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有哪些调整?

A
产品备案时,备案人无需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安全信息文件和原料报送码,仅需填写原料生产商名称,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对原料质量规格有相关要求的,备案人应当在产品配方栏或者安全评估资料中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或者检验报告。国家药监局不再公开原料报送码。已经备案的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原料质量规格增加或者改变的,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更新维护或者申请变更。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使用了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在哪些条件下可免于提交化妆品动物试验资料?

A
使用了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一是备案的普通化妆品非儿童化妆品。
二是其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证明。
三是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
注意: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技术指导原则,适时调整减免动物试验产品范围。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上市或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同步上市的,提交备案资料时有哪些鼓励措施?

A
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上市或者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同步上市的,产品备案时,备案人可以提供产品在中国首发上市的承诺性声明,免于提交在备案人所在国或者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上述国际化妆品新品在备案时提交的生产国(地区)销售包装可以是设计图。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对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明确了哪些优化措施?

A
一是鼓励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二是减免化妆品动物试验资料;三是调整原料安全相关信息为企业存档备查;四是允许配方体系近似产品共用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评价资料;五是简化生产场地跨境转移产品的注册备案资料要求;六是扩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七是简化境内责任人变更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6-08-28 查看原文
Q

化妆品企业账号注销、解冻、恢复等如何操作?

A
广州市注册/备案人、生产企业如有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账号注销、解冻及恢复相关需求,可邮件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接收邮箱为:ft@qmark.com.cn。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查看原文
Q

变更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的几种情形及检验报告提交要求

A
1、仅文字性变更。因民政或公安部门“四标四实”行动中对门牌编号进行确认调整(如“自编X号”变更为“XX路X号”),可提交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免除提交拟变更场地生产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增项/扩项/减项。新增、扩充或删减生产许可项目,导致生产车间或布局发生部分改变(如新增楼层用作粉单元生产,原膏霜乳产品仍在原生产单元生产),备案人可如实提交生产许可变更情况及拟备案产品生产情况说明,如拟变更产品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可免除提交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3、生产场地迁移。生产场地发生实际迁移的,应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要求,提交拟变更场地生产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查看原文

关于本站

中国化妆品法规资讯网 — 专业 · 权威 · 及时

数据实时更新

直连数据库,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法规政策及问答内容实时同步国家药监局公告,无需手动刷新。

权威数据来源

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及其官方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专业法规检索

按关键词、分类、日期快速定位所需法规信息,助力化妆品企业合规人员高效工作。

全终端适配

响应式设计,完美支持 PC、平板、手机等各类设备访问,随时随地获取法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