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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调整化妆品和新原料受理审评咨询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点击右侧功能栏“网上预约”进行预约操作,也可登录国家药监局受理和举报中心网站,点击右侧功能栏“网上预约受理”进行预约操作。咨询地点: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北京市大兴区...
政协《关于完善安全评估体系,培育化妆品行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案》答复
药监提函〔2024〕27号郑春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安全评估体系,培育化妆品行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国化妆品科学监管水平,《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施行了化妆品安全评估制...
化妆品原料松花粉的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
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描述,松花粉为淡黄色的细粉,花粉粒为椭圆形,尺寸较大(长45~55μm,直径29~40μm),且表面光滑,两侧各有一膨大的气囊,气囊表面具有明显的网状纹理[2]。这些特性使得松花粉颗粒难以穿透皮肤屏障,尤其是角质层,...
中检院《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问答
药品和食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化妆品行业现状制定《相容性技术指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对产品包材评估后,可参考本指南开展相容性测试,从而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化妆品使用安全性,指导行业关注化妆品中源于包装材料的潜在风险。二、...
国家药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第91号)
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机构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优化调整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受理、技术审评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四、此前发布的化妆品与化妆品新原料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国家药监局...
广州审评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二期)安评分类、止痒宣称、香精要求、水杨酸问题
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对2024年5月1日前已按照原有要求开展评估的产品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化妆品安全评估...
全国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宣贯会议召开
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在河北雄安召开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宣贯会议。 会议指出,化妆品安全评估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确立的核心制度,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推动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建设,督促引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落实...
广州: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期)
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6个月。做好留样记录,发现留样的产品在使用期限内变质的,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依法...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4年第57号)
药监局批准《化妆品中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中双氟拉松丙酸酯的测定(BJH202402)国家药监局2024年5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57号公告附件.docx......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二)
一、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可以将大包装化妆品“分装”成小包装后销售?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据此,化妆品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