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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1万元以上3万...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1年第156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三、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 第150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关于...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调整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的,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申请注册、进行备案。”普通化妆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苯乙基间苯二酚,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完成注册或者备案。2、问:化...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第一期)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把控审查内容,明确审查要点,规范审查流程。为持续提高北京市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和效率,协助备案人进一步掌握法规要求,规范申报内容,更好服务于管理相对人,现针对备案人...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二)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十)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原料质量规格增加或者改变的,所使用的原料在配方中的含量以及原料中具体成分的种类、比例均未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注册备案信息平台对原料生产商信息和原料安全信息进行更...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二)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如何使用?答:较之前旧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在系统上完成账号注册和产品备案操作不同,今年5月1日起启用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平台使用需进行三个步骤:1、访问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法人账号和/或经办人账号;2、访问企业信...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即完成备案,产品可上市销售。近期有部分化妆品备案人咨询,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后,在备案资料信息公布前,备案人自主检查发现资料漏报或填错,如何进行撤回备案并补充修改。当前化妆品备案信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