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佛山市汐颜化妆品有限公司染发膏错误注册号【罚款1.6万】〔2025〕(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12号

李锦聪2个月前 (03-27)广州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汐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1RFQU6F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谢小慧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12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由于生产期间疏忽管理,导致生产了24瓶印有错误注册号:国妆特字20231391的“汉佳烫发膏(冷烫)”(产品批号:2024080601),导致有错误特殊化妆品注册号的产品在市面流通的情况,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生产、上市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违法事实经查明,“汉佳烫发膏(冷烫)”(产品批号:2024080601)产品已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了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注册编号为国妆特字20231776。 再查明,2024年8月6日,当事人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名为“汉佳烫发膏(冷烫)”(产品批号:2024080601)产品(注册号:国妆特字20231776)的化妆品产品,该产品包材有客户提供,在该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该公司生产员工的疏忽,将24个包装印刷印有错误注册号(注册号:国妆特字20231391)的包材用于生产,导致该批次产品存在有部分错误标签“国妆特字20231391”的产品存在。当事人共计生产“汉佳烫发膏(冷烫)”(产品批号:2024080601)产品63瓶,并于2024年8月9日销售给客户60瓶,每瓶销售单价为5元,共计销售总额为300元,3瓶作为产品留样,并已用于出厂检测,不是完整包装,不能再用于销售,其中已经销售的“汉佳烫发膏(冷烫)”(产品批号:2024080601)中有24瓶为印有错误标签“国妆特字20231391”的产品,错误标签产品共计货值为120元。 另查明,2024年10月28日,当事人通过自查发现上述批次产品存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后,于2024年10月28日开展召回工作,截至2025年1月7日向我府出示产品召回总结,召回产品数量为0瓶。
处罚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四)项和第十七条、《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二、罚款1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2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26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zpwjc.cn/chufa/post/91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