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3 无源植入器械

二级分类

10 组织工程支架材料

三级分类

05 含重组人骨形态发生蛋白质的骨修复材料

分类编号:13-10-05

产品描述

通常在异种骨、同种异体骨、胶原、无机钙盐类材料、可吸收高分子材料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复合材料中加入骨形态发生蛋白质-2(BMP-2)。

预期用途

用于骨缺损、骨不连、骨延迟愈合或不愈合的填充修复,以及脊柱融合、关节融合及矫形植骨修复。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13 无源植入器械 10 组织工程支架材料

通常由异种或同种异体的神经或肌腱组织经脱细胞处理后获得的细胞外基质制成。或者由人工合成高分子材料或天然高分子材料制成。不含活细胞成分。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13 无源植入器械 11 其他

一般采用蜂蜡、石蜡、医用凡士林等材料或用泊洛沙姆等多种高分子材料混合制成制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1)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第XX期注册检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国家标准品和参考品目录的通知》,查询该产品是否有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及发布时间,如有,记录品种编号,通过网站主页-国家标准物质与菌毒种-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查询与订购平台-标准物质目录查询-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输入标准品编号或标准品中文名称,查询下载该标准物质说明书,判断拟申报产品是否适用。(2)如适用,注册人应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并提交产品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品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3)注册人在申请延续注册前应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文件及其附件。
答:依据GB/T 16886.1-2022,应考虑产品制造所用材料、预期的添加剂、工艺污染物和残留物、可滤沥物质、降解产物、最终产品的物理特性、各个组件及他们在最终产品中的相互作用、包装材料和保存介质等均对生物相容性产生影响等因素,因此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试验原则上应采用终产品进行,或采用取自最终产品上有代表性的样品。
答:如果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激光光纤产品内部不包含电子元器件,仅仅包含光学元件,则不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如果内部含有电子元器件(如RFID识别装置等),则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
答:变更注册只适用注册证及其载明事项的内容,产品库房位置的变化建议咨询所在辖区分局。
答:子公司在外省已获批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北京进行注册,申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以在北京申报注册的注册人为送检单位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