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二级分类

03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设备

三级分类

05.3 血液透析辅助设备

分类编号:10-03-05.3

产品描述

通常由罐式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化器、精密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动力装置、消毒装置、监测装置和输送管道组成。通常利用过滤、吸附、离子交换、反渗透等作用,制备出符合预期用途的用水。

预期用途

用于制备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品名举例

血液透析机用水处理设备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03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设备

通常由主机(电子流量计)、流量/稀释度感应器等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03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设备

通常由控制系统、监测系统和水路系统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2022年第103号),符合以下情形,且不含药理学、代谢学或免疫学作用的药物成分时,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1)作为医用敷料,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创面;(2)作为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形成的疤痕修复敷料;(3)作为口腔溃疡、口腔组织创面愈合治疗辅助材料;(4)作为体腔器械(不含避孕套)导入润滑剂;(5)含有透明质酸钠润滑剂的避孕套。
答:原则上常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的单髁膝关节衬垫在配合胫骨托部件使用时,其承受负载部位的厚度应至少6mm。若产品设计不能满足该厚度,应提供产品设计依据和合理理由,并证明该设计能够保证产品满足临床安全有效性,提供相应的支持性依据。若与已上市同品种产品进行对比,应提供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品种产品在结构设计、关键尺寸及力学性能等方面的对比,并结合已上市同品种产品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通过检索同品种产品的临床文献数据、不良事件数据等方式提供相关支持性证据。
答:建议申请人参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于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告(2024年第20号)》,根据附件《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使用说明》(2024年修订版)判断具体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于未纳入清单的产品,若有适用强标发生变化,也应符合新强标的要求。对于申报产品名称与清单不一致、而产品性能一致的情形,以实际申报资料内容为准,按照申报产品所适用强标的适用范围进行注册申报。该清单为动态清单,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的强标实时更新,作为申请人/注册人注册申报的参考依据。
答:不能,有软件组件和无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需划分不同的注册单元进行注册。
答:《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明确,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所指的网络包括无线、有线网络,电子数据交换包括单向、双向数据传输,远程控制包括实时、非实时控制。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存储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光盘、移动硬盘和U盘。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与配合用产品之间通过非网线方式交换视频等数据属于电子数据交换范畴,所以应考虑网络安全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