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6 医用成像器械

二级分类

05 X射线附属及辅助设备

三级分类

04.2 悬吊、支撑装置

分类编号:06-05-04.2

产品描述

通常由基座、立柱、支撑臂或悬吊架及导轨等部件组成。只可手动平移,转动等。

预期用途

用于X射线源组件、影像接收装置等部件的悬吊、支撑。

品名举例

立式摄影架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6 医用成像器械 05 X射线附属及辅助设备

通常由基座、立柱、支撑臂或悬吊架及导轨等部件组成。可电动平移,转动等。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Ⅰ

06 医用成像器械 05 X射线附属及辅助设备

通常由固定架组成。可能带有套袋,套袋非无菌提供。

医疗器械问答

答:需要。如企业未在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中进行复溶稳定性研究,说明书中应注明复溶后立刻使用。
答: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遵循《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及各分类目录产品的命名指导原则。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中对“手持式设备、移动式设备、可携带设备、可移动式设备”均出了明确的定义,但并不意味着满足标准的定义,就可在产品名称中添加上述特征词。
如果是一类产品通常都具有的特征,一般不会在产品通用名称中体现,如:手术电极必定为手持式,所以不会在产品名称中增加“手持式”的特征词。如果一类产品通常有几种不同设计,为了对不同设计形式加以区分则可以增加相应特征词,如: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通常为可支持较长时间内部电源供电且易于手持携带移动的产品,且预期使用时会随患者在不同使用场景(如门诊、病房、手术室、急救等)之间切换;而特征词缺省的超声诊断仪,通常指台车式的可移动式的产品,通常使用时不涉及使用场景变化,只是单纯在不同的使用场所(从一个诊室到另一个诊室)之间移动。
因此,只有当产品设计与该类产品大部分情况具有显著差异,且不作为特征词体现会产生歧义的时候,才会考虑在产品名称中注明。如:超声手术设备通常由主机(台式设备)、换能器和刀头组成,若产品设计将电源、控制部件、换能器和刀头集成为一体,可手持使用操作,则可命名为“手持式超声手术设备”。
答:提供主要有效成分最低浓度、最短作用时间、最低作用温度等最不利条件下,消毒血液透析设备程序的确认依据和消毒效果验证资料。至少包括模拟现场试验时,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3.00。提供临床使用条件下(作用时间、使用温度等),对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性能影响的研究资料,包括:①消毒液与血液透析机上各部件及配件的相互影响(如温度或电导电极、流量监测装置等,是否会有影响)。②长期使用后对透析设备组件及管路的腐蚀性等。此外,对使用次数提供研究依据及合理解释。
答:注册申请人提交首次注册/变更注册时,涉及产品性能的研究资料,应提供申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明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对于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定的指标,应关注标准中是否给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数值),对于未给出具体要求的,申请人应说明申报产品功能性能指标确定的依据,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资料;其中,常规成熟产品可参考同类产品的参数,非常规成熟产品则需要提供相关研究结果作为上述参数可接受的依据。
答: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家药监局发布,可至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