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5 放射治疗器械

二级分类

01 放射治疗设备

三级分类

03 医用X射线治疗设备

分类编号:05-01-03

产品描述

通常由高压发生器、X射线组件、控制台、冷却系统等组成。通常指10kV~1MV X射线治疗设备。

预期用途

用于浅中部肿瘤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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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1 放射治疗设备

通常由轻离子加速器与粒子传输系统、束流应用及监测系统、安全治疗控制系统、治疗室控制装置、成像器、治疗床等组成。其中轻离子指原子序数小于或等于氖(Z≤10)的离子种类。此处所指轻离子不包括电子,以便与医用电子加速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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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

05 放射治疗器械 01 放射治疗设备

通常由机架、源容器、辐射头、治疗床、电气控制子系统等部分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已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外层改用印花无纺布至少涉及设计和原材料发生实质性变化,且印花所用染料生物安全性及印染面是否影响口罩性能均需验证,因此需办理变更注册。鉴于目前医用口罩标准中未对口罩印花做出明确要求,建议企业在变更前,按照《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原材料变化评价指南》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参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验证印染工艺和材料是否安全、卫生,经灭菌后是否仍然安全、有效等。
答:与循环血液接触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中要求,细菌内毒素需在技术要求中制定。热原项目可在生物相容性研究资料中提供。产品注册时,细菌内毒素和热原均需进行研究。
答:合成树脂牙主要由丙烯酸酯类聚合物制作而成,用于局部义齿和全口义齿的制作,替代牙列的缺失或缺损,并构成人工牙列,用以恢复牙冠外形和咀嚼功能。材料主要化学成分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仅色号不同可以作为一个注册单元申报。关键生产制造工艺、成型方法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模压法、注塑法、3D打印、CAD/CAM等)。较传统材料改性机制不同导致关键性能指标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表面硬度、耐磨耗性等关键性能)。临床应用技术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答:如产品可能存在管径、管壁厚度、分段结构等差异,应考虑最不利工作状态下的性能要求。典型型号应覆盖所有型号的性能指标要求,需注意典型型号规格不一定是临床常用型号规格。
答: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变更需要申报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