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别: Ⅲ
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5 放射治疗器械
二级分类
01 放射治疗设备
三级分类
02 医用轻离子治疗系统
分类编号:05-01-02
产品描述
通常由轻离子加速器与粒子传输系统、束流应用及监测系统、安全治疗控制系统、治疗室控制装置、成像器、治疗床等组成。其中轻离子指原子序数小于或等于氖(Z≤10)的离子种类。此处所指轻离子不包括电子,以便与医用电子加速器区别。
预期用途
用于患者肿瘤或其他病灶的放射治疗。
医疗器械问答
答:创新医疗器械与现有分类目录及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其管理类别的判定需通过分类界定程序进行明确。
答:我公司目前涉及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用于物料的清洗,以及测试溶液的配制;想咨询一下,若测试的电导率符合2025版中国药典的规定,能否在2025版中国药典发布后,修改内部三级文件,按照2025版中国药典执行纯化水相关的检测?
后续进行体系考核时,药监局是否参考2025版中国药典?还是会继续参考纯化水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0版检查?是否会判定为不符合项?
后续进行体系考核时,药监局是否参考2025版中国药典?还是会继续参考纯化水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0版检查?是否会判定为不符合项?
答:不能,因为性能指标有差异(参见定制式义齿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精神,自2022年5月1日起,新申请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或者备案。其中,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备案凭证样式有了变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区分正副本,取消了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此后,企业若有生产品种变化,需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落实生产品种报告要求。2022年5月1日前已经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答:家庭护理环境中使用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除需符合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外,还需符合YY 9706.11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在家庭护理环境中使用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