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1 有源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03 高频/射频手术设备及附件
三级分类
05 射频消融设备用灌注泵
分类编号:01-03-05
产品描述
通常由主机、控制器和电缆组成。
预期用途
通常用于降低消融区域与患者接触部分的温度。与射频消融设备配套使用。
品名举例
射频灌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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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01 有源手术器械 03 高频/射频手术设备及附件
通常配合高频/射频手术设备使用的附件。使电流从高频/射频发生器流入或流出患者的终端,用于在手术时对组织进行切割,或使组织坏死、血液凝固等。该类附件可以是手术端的,即作为发生器的终端,用于发出电流,施行手术;也可以是返回端的,即不用于提供能量,而用于使电流返回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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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Ⅲ01 有源手术器械 04 微波手术设备
通常由微波发生源、微波传输线缆和热凝器(手术电极、消融针等)组成,利用工作频率0.3GHz~30GHz的微波辐射能量进行手术治疗的设备。
医疗器械问答
答:如果关键元器件供应商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已经载明,供应商发生变更则需要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如果没有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载明,可不进行变更注册,但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控制,对相关设计更改进行风险分析,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答:对于相关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专用标准,在14号通告第二(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首次申请注册或者首次办理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符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在此之前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可以按照原标准进行检验、审评审批。例如,对于脉搏血氧仪,其适用专用标准中最后实施的是YY 9706.261-2023《医用电气设备 第2-61部分:脉搏血氧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2026年1月15日实施),因此,自2026年1月15日起,首次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符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的检验报告。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提前实施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
答:申请注册提交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为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注册审查时提出补充检验要求的,补充检验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应保证送检样品的一致性。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答:体外诊断试剂在组成成分、生产工艺和预期用途无变化的情况下,申请增加适用机型,如在新增机型上试剂和样本加样量均无变化或虽有变化,但最终反应体系中试剂、样本加样量比例不变时,一般无需提交相关的临床评价资料;如在新增机型上最终反应体系的试剂、样本的加样量比例发生变化,则变更注册时应针对此项变化内容同时提交相应的临床评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