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别: Ⅱ
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22 临床检验器械
二级分类
11 采样设备和器具
三级分类
05.1 末梢采血管
分类编号:22-11-05.1
产品描述
通常由毛细管、吸管、接头等组成。无菌提供时,管内壁有或无添加剂;非无菌提供时,管内壁有添加剂。
预期用途
用于人体末梢血的采集、存储。
医疗器械问答
答:小微企业的优先审批产品免于首次注册费用。
答:我公司目前涉及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用于物料的清洗,以及测试溶液的配制;想咨询一下,若测试的电导率符合2025版中国药典的规定,能否在2025版中国药典发布后,修改内部三级文件,按照2025版中国药典执行纯化水相关的检测?
后续进行体系考核时,药监局是否参考2025版中国药典?还是会继续参考纯化水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0版检查?是否会判定为不符合项?
后续进行体系考核时,药监局是否参考2025版中国药典?还是会继续参考纯化水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0版检查?是否会判定为不符合项?
答: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
答:对于以胶体金法等免疫层析法为检验原理的定性体外诊断试剂,在进行精密度研究时,应考虑不同样本浓度、试剂批次、检测轮次、时间、操作者、地点等影响因素进行实验设计。在检测结果中,不仅需要提交阴阳性结果,还应提交与标准色卡比对的数据(例如L1、L2、L3……),并对显色强度进行一致性分析。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