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22 临床检验器械

二级分类

11 采样设备和器具

三级分类

05.1 末梢采血管

分类编号:22-11-05.1

产品描述

通常由毛细管、吸管、接头等组成。无菌提供时,管内壁有或无添加剂;非无菌提供时,管内壁有添加剂。

预期用途

用于人体末梢血的采集、存储。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22 临床检验器械 11 采样设备和器具

通常由管和头盖组成。管材一般由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玻璃管制成,管内壁附着或不附着添加剂或附加物。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Ⅰ

22 临床检验器械 11 采样设备和器具

通常由毛细管、吸管、接头等组成。管内壁不附着添加剂,非无菌提供。

医疗器械问答

答:小微企业的优先审批产品免于首次注册费用。
答:我公司目前涉及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用于物料的清洗,以及测试溶液的配制;想咨询一下,若测试的电导率符合2025版中国药典的规定,能否在2025版中国药典发布后,修改内部三级文件,按照2025版中国药典执行纯化水相关的检测?
后续进行体系考核时,药监局是否参考2025版中国药典?还是会继续参考纯化水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0版检查?是否会判定为不符合项?
答: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
答:对于以胶体金法等免疫层析法为检验原理的定性体外诊断试剂,在进行精密度研究时,应考虑不同样本浓度、试剂批次、检测轮次、时间、操作者、地点等影响因素进行实验设计。在检测结果中,不仅需要提交阴阳性结果,还应提交与标准色卡比对的数据(例如L1、L2、L3……),并对显色强度进行一致性分析。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对于联检项目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症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