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7 口腔科器械

二级分类

09 口腔治疗辅助材料

三级分类

04 预处理剂

分类编号:17-09-04

产品描述

单组份液体。通常为亲水基团的丙烯酸酯功能单体、硅烷偶联剂或其他成分。

预期用途

用于牙齿、树脂、陶瓷、金属修复体等的表面处理。利用其化学改性作用改变牙齿、修复体表面性状。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17 口腔科器械 09 口腔治疗辅助材料

单组份或双组份液体或凝胶。一般为磷酸、乳酸、柠檬酸、草酸、聚丙烯酸、稀硫酸等。利用酸的腐蚀性发挥作用。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Ⅲ

17 口腔科器械 09 口腔治疗辅助材料

含血管收缩或止血功能的棉线,或膏状材料。

医疗器械问答

答: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2021年第121号),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无需提供临床评价资料。
答:注册申请人应在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中明确数据接口、用户访问控制的要求:
(1)数据接口:传输协议/存储格式;
(2)用户访问控制:用户身份鉴别方法、用户类型及权限。
答:以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工艺为例,需先明确产品的热处理工艺方法及热处理参数,并对热处理方法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及验证,明确热处理参数,包括升温时间、保温时间、保温温度等的确定依据,以及热处理后结果的可接受准则。
答: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第八十四条 延续注册的批准时间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原注册证到期日次日;批准时间不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批准延续注册的日期。
答:(1)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第XX期注册检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国家标准品和参考品目录的通知》,查询该产品是否有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及发布时间,如有,记录品种编号,通过网站主页-国家标准物质与菌毒种-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查询与订购平台-标准物质目录查询-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输入标准品编号或标准品中文名称,查询下载该标准物质说明书,判断拟申报产品是否适用。(2)如适用,注册人应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并提交产品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品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3)注册人在申请延续注册前应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