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7 口腔科器械

二级分类

03 口腔治疗设备

三级分类

07.2 牙科种植用设备

分类编号:17-03-07.2

产品描述

通常由主机和冲击头组成,其中主机通常包含马达连接器、冲击头连接器和手柄。使用时,与电动马达连接,在种植体轴向延长线的方向上冲击基台。

预期用途

用于种植牙基台的就位和放置。

品名举例

牙科基台安放器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17 口腔科器械 03 口腔治疗设备

通常由主机、马达和脚踏开关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Ⅰ

17 口腔科器械 03 口腔治疗设备

通常由传感器、LED指示灯、手柄和标记探针组成。通过感应金属种植体,由指示灯提示,确定种植体的位置。

医疗器械问答

答:企业需明确生产产品是否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需满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相关要求。
答:(1) 该拟选定同品种产品虽然已过注册有效期,如目前尚有在医疗机构中正常使用的产品,在提交“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时,可以选该产品作为同品种进行评价。
(2) 如选择“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方式提供资料,需要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3)的要求。
(3) 根据咨询提供的相关信息,无法直接判断产品是否可以免于临床试验。申请人需参照《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附件2)进行评判。
答:与循环血液接触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中要求,细菌内毒素需在技术要求中制定。热原项目可在生物相容性研究资料中提供。产品注册时,细菌内毒素和热原均需进行研究。
答:对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部件,不能单独申报注册,但可以作为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体现。
如果申请人将该部件作为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申报,应将其视为整体的一部分进行评价,因此该部件应随整机一同进行相应的验证、确认(包括检测),如符合要求可以体现在产品注册证书的结构及组成中。如果申请人未申报该部件作为产品组成,或未将该部件随整机一同进行验证、确认,则不能体现其作为产品组成部分。
答:创新医疗器械与现有分类目录及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其管理类别的判定需通过分类界定程序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