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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16 眼科器械 03 视光设备和器具
通常由各种视功能视标、光学观察系统或屏显系统组成。通过视觉刺激信号进行视觉治疗的设备。视觉刺激信号通常由电子显示屏、灯箱或发光视标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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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16 眼科器械 04 眼科测量诊断设备和器具
通常由激光光源、激光传输装置和控制装置等部分组成。发生弱激光(小于等于GB 7247标准的3R),并应用光学断层扫描、共焦激光扫描等技术进行检查诊断的设备。
医疗器械问答
答:需在产品配置表中明确最大负载(有支撑作用的)、与系统的连接方式(如适用)、衰减当量等。性能指标可根据附件具体情况制定,如最大负载、衰减当量等要求。
答:如申报产品与目录中产品完全一致,建议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名称和适用范围,如产品存在特殊设计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进行描述。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具体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答:对比产品需要与拟申报产品为同一分类编码。
答:实际测试中存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果并不一致的情况(如受试样品浸提液存在使培养基吸光度出现较大变化的物质等)。因此目前推荐以定量评价法为基础,必要时辅以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