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问答
答: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次性使用腹腔引流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申报材料可在安徽省药监局官网办事服务事项中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事项查看。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
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限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可以合法使用。
答: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家药监局发布,可至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
答: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在进行临床评价时,应注意选择的对比试剂组成中应包含校准品和质控品,或者在对比试剂的批准说明书中明确了配套校准品和质控品。在试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对比试剂的说明书要求进行校准和质控,方能确保对比试剂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同时,在提交临床评价报告时,应当提供整个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答:根据《分类目录》,血液透析浓缩物通常由A剂和B剂组成,A剂通常为醋酸盐或酸性的混合物。按成分分别包装增加了临床使用操作步骤和未按预期比例混合的风险。因此,A剂不宜按成分分别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