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二级分类
16 其它器械
三级分类
04 抗鼻腔过敏凝胶(不含药)
分类编号:14-16-04
产品描述
凝胶状。所含成分不具有药理学作用。
预期用途
用于过敏性鼻炎患者、过敏性哮喘患者,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缓解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引发的相关症状。
品名举例
抗鼻腔过敏凝胶(不含药)
医疗器械问答
答:申请注册提交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为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注册审查时提出补充检验要求的,补充检验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应保证送检样品的一致性。
答:单一医疗器械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完成注册证中的适用范围其组件不应单独进行销售。
答:与循环血液接触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中要求,细菌内毒素需在技术要求中制定。热原项目可在生物相容性研究资料中提供。产品注册时,细菌内毒素和热原均需进行研究。
答:如产品可能存在管径、管壁厚度、分段结构等差异,应考虑最不利工作状态下的性能要求。典型型号应覆盖所有型号的性能指标要求,需注意典型型号规格不一定是临床常用型号规格。
答:若器械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预期对人体安全性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加工助剂且未能验证在生产过程中完全去除时,或者当加工助剂对人体可能产生重大危害需严格控制时 ,考虑到与终产品的安全性及质量控制密切相关,应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有关加工助剂的残留限量等控制项目,同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涉及的所有加工助剂控制提交相应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