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皮肤过敏、而该产品“不含酒精”等。第二十六条 化妆品广告中宣传“温和无刺激”的,需具备功效宣称的评价试验证明,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或实验室测试等,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化妆品广告中宣传适用于敏感肌、无泪配方的,应按照《化妆品功效...
2023化妆品美妆广告法禁用语违禁词大全_李锦聪
皮肤过敏、易敏肤质、敏肌、回阳、排浊、净化排毒、内调外养、清除毒素、清热解毒、解毒、驱寒解毒、驱寒、祛疤、色素、祛痱、祛风等医药典籍、药品名称医药典籍名称和药品名方、丹、丸、剂、散、胶囊、洗剂、乳膏、《皇帝内经》、皮炎平、《本草纲目》、《重...
2023年化妆品违禁词清单-李锦聪
皮肤过敏、易敏肤质、敏肌、回阳、排浊、净化排毒、内调外养、清除毒素、清热解毒、解毒、驱寒解毒、驱寒、祛疤、色素、祛痱、祛风等医药典籍、药品名称医药典籍名称和药品名方、丹、丸、剂、散、胶囊、洗剂、乳膏、《皇帝内经》、皮炎平、《本草纲目》、《重...
化妆品违禁词审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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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皮肤过敏的剂量水平(NoExpectedSensitizationInductionLevel,NESIL)不产生诱导致敏效应的最高剂量或浓度。10.19毒理学关注阈值(ThresholdofToxicologicalCon......
化妆品生产经营相关法规文件解读网络培训班答疑内容整理(一)
皮肤过敏,这种属不属于不良反应?需不需要上报? 答: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怀疑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人体损害,均应按照《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上报。 53.不良反应要求的联系方式必须标注在产品外包装么?答:联系方式既可以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