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普通化妆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 第150号)
普通化妆品备案,取得注册证或完成备案后不再按照过渡期要求管理。相关产品的配方、技术要求等安全性相关内容不再符合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生产、进口、销售。二、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相关产品注册备案管理为进一步...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普通化妆品是否可以使用苯乙基间苯二酚?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号)批准苯乙基间苯二酚(商品名SymWhite®377)使用目的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第一期)
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上线以来,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局相关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把控审查内容,明确审查要点,规范审查流程。为持续提高北京...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二)
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5月...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十)
问:产品功效依据是否允许企业依据行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答:《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十五条规定: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下列(一)(二)项试验方法,(一)(二)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三)...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二)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七)
问:备案检验报告是否有“有效期”?答:现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72号)未规定检验报告有效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第四章化妆品经营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
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新产品备案、已有产品补录、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及产品年度报告。 由于近期化妆品注册备案平台刚投入使用,咨询量较大,为更加快捷、精确的收集与记录问题,提高问题处理效率,建议大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使用问题: 1.参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