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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5〕58号
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以在其设立的专卖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场自行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期限为2年。 二、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应当遵循“需求导向、安全可控、规范有序...
广州市化妆品审评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七期)
经查,黑眼圈的类型和形成机理分为三种,分别为:(1)青色黑眼圈,又称血管型黑眼圈,因血液循环不畅导致眼周肌肤泛青,这是最常见的黑眼圈类型;(2)黑色黑眼圈,也称泪沟形黑眼圈,因眼睛浮肿及眼袋松弛在脸上形成阴影,属于松弛型黑眼圈。(3)茶色黑...
广州化妆品审评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六期)
经历多次新增/修订,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对产品控制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在产品执行的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的“简要说明”中,采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测定方法的,应当填写修订后的检验方法名称。 为进一步规范产品执行的标准填报工...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经营等关键信息。如已上市化妆品非新原料注备人生产,应说明信息来源并取得相应授权。经研究,如能够获得充足、确切的安全使用历史,并能够充分说明拟注册备案新原料在化妆品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可按照《资料规定》中的对应情形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同时应按...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经研究,如能够获得充足、确切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资料,且能够支持拟注册备案新原料的安全评估,可按照《资料规定》中的对应情形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同时应按照《资料规定》要求,提交相应的安全食用历史、毒理学试验和安全评估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将上述两个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此外,《目录》Ⅰ作更新调整如...
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
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纳入《目录》。为便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对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作为《目录》Ⅰ管理。化妆品新原...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要求,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以套盒、礼盒等形式组合销售,组合过程不...
关于开展2025年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的通知
经营,保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