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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二)
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原委托方未注册账号,无法在新系统完成年报提交及补录工作,届时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3、问:企业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历史产品确认】模块未发现历史产品,或缺失部分历史产品,如何处理?答:(1)由于历史产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二)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第四章化妆品经营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144号)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者已办理普通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条例》关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要求,依法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二、关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自2021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