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2 有源植入器械

二级分类

03 辅助位听觉设备

三级分类

01.1 植入式位听觉设备

分类编号:12-03-01.1

产品描述

通常由接收部分、刺激器主体和电极(若有)组成的植入体。

预期用途

通过对耳蜗内或蜗后听觉传导通路特定部位进行电刺激,或对中耳以及骨传导进行振动来提高或恢复听觉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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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I

12 有源植入器械 02 神经调控设备

通常由程控单元、显示单元、软件等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III

12 有源植入器械 03 辅助位听觉设备

通常由固定装置和振动传导部分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HDMI接口属于数据接口。需要和USB接口一样,纳入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中。
答:牙科脱敏剂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中17-10-03脱敏剂产品。对于物理堵塞类牙科脱敏剂产品的脱敏效果可使用牙本质小管封堵效果研究进行评价,目前主要有两种体外测试方法评价其封堵效果。一是牙本质通透性测试法,通过测量牙本质片经试验样品处理前后的通透值,得到经试验样品处理后的牙本质片相对通透值;二是扫描电镜观察法,通过扫描电镜观察并记录牙本质片经试验样品处理后的未被封堵牙本质小管数,同时记录对照组牙本质片管口开放的牙本质小管数,经计算得到牙本质小管堵塞率,以评价脱敏效果。对于需要较长时间使用的脱敏剂,还应考虑其作用频次。关于牙本质片相对通透值或牙本质小管堵塞率的接受限值,需论述其确定依据,对可接受性进行评价,说明能否达到预期临床效果。对于需与活体牙牙本质小管液内胶原蛋白产生反应的牙本质脱敏材料(如戊二醛类),以及非堵塞型牙本质脱敏材料(如降低牙髓神经敏感性的钾离子类),需结合产品发挥作用的方式,考虑其他方法论证产品的脱敏效果。
答:从问题描述看,该类控制程序属于内嵌式软件。针对内嵌式软件的检验,按照《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进行检验。
答:根据《分类目录》,血液透析浓缩物通常由A剂和B剂组成,A剂通常为醋酸盐或酸性的混合物。按成分分别包装增加了临床使用操作步骤和未按预期比例混合的风险。因此,A剂不宜按成分分别包装。
答:适用于单一血管部位的血管内导管、导丝类产品建议在产品名称中增加血管部位作为特征词,例如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神经血管导丝、外周血管微导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