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二级分类

02 呼吸功能及气体分析测定装置

三级分类

05 呼吸压力测量设备

分类编号:07-02-05

产品描述

通常由主机、接嘴、呼气压力测试阀、吸气压力测试阀、细菌过滤器等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测量口腔最大吸气压力、口腔最大呼气压力和鼻腔吸气压力。

品名举例

呼吸压力计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02 呼吸功能及气体分析测定装置

通常由壳体、滑标、簧片和咬嘴组成。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7 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 02 呼吸功能及气体分析测定装置

通常由气雾剂产生装置、正弦波空气振动压产生装置、口腔内压计、气流量计、偏流装置、计算机、监控器和升降驱动装置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中明确,“由多个医疗器械组成的医疗器械包,其分类应当与包内风险程度最高的医疗器械一致”。包内产品如有等级不同分类的产品,应按最高等级分类注册申报。如:既有一类医疗器械又有二类产品医疗器械,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
答: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或者备案单元应为单一试剂或者单一试剂盒,一个注册或者备案单元可以包括不同的包装规格。校准品、质控品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2.不在分类目录内的产品,企业需提供由国家局发布的确认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分类文件,包括《分类目录》补充目录及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
答:内窥镜动力设备是指利用电源驱动动力装置为工具头提供机械动力,在内窥镜手术中对组织进行绞碎或切除的产品。内窥镜动力设备可根据工具头所实现的刨削、磨、钻等用途,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用于软组织刨削的设备、用于骨组织磨/钻的设备、以及同时包含以上两种功能的设备。
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应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临床需求、自身产品的技术特点确定。其中,用于刨削的设备应符合行业标准YY/T 0955-2014《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术设备 刨削器》的要求,用于其他用途(如磨、钻等)的设备可参考该标准同时结合产品特点确定相应的指标参数。
答:个性化基台产品的结构设计描述需包括接口和修复部分,接口型式及尺寸应为固定值,修复部分可为个性化加工范围。接口部分应明确接口类型、接口尺寸(如抗旋转对边高度/宽度、锥度、螺丝通道直径、适配的中央螺钉尺寸等)、适配的种植体及与适配种植体兼容的具体结构设计特征(如连接固位方式、抗旋转结构、内连接锥度设计、螺丝通道结构、适配的中央螺钉具体结构等);修复部位需明确穿龈高度、修复高度、基台角度、基台直径、肩台设计、最薄切削厚度等。
答:若产品仅发生颜色变化同时注册证及其附件中未载明产品颜色,则无需办理变更注册,企业应按照其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果注册证及其附件中载明了产品颜色,则需要办理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