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6 医用成像器械
二级分类
10 磁共振辅助设备
三级分类
03.1 磁共振定位装置
分类编号:06-10-03.1
产品描述
通常由磁共振乳腺线圈固定装置、可移动模板架、钻有系列孔的模板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固定穿刺针,提高穿刺的准确度。安装在磁共振线圈上。
品名举例
磁共振乳腺线圈穿刺固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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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06 医用成像器械 10 磁共振辅助设备
通常由在控制室使用的计算机、操作员显示器、光纤介质转换器等部件和在磁共振扫描室内使用的患者界面显示器、电源、光缆、按钮响应单元、耳机等部件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遵循《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及各分类目录产品的命名指导原则。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中对“手持式设备、移动式设备、可携带设备、可移动式设备”均出了明确的定义,但并不意味着满足标准的定义,就可在产品名称中添加上述特征词。
如果是一类产品通常都具有的特征,一般不会在产品通用名称中体现,如:手术电极必定为手持式,所以不会在产品名称中增加“手持式”的特征词。如果一类产品通常有几种不同设计,为了对不同设计形式加以区分则可以增加相应特征词,如: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通常为可支持较长时间内部电源供电且易于手持携带移动的产品,且预期使用时会随患者在不同使用场景(如门诊、病房、手术室、急救等)之间切换;而特征词缺省的超声诊断仪,通常指台车式的可移动式的产品,通常使用时不涉及使用场景变化,只是单纯在不同的使用场所(从一个诊室到另一个诊室)之间移动。
因此,只有当产品设计与该类产品大部分情况具有显著差异,且不作为特征词体现会产生歧义的时候,才会考虑在产品名称中注明。如:超声手术设备通常由主机(台式设备)、换能器和刀头组成,若产品设计将电源、控制部件、换能器和刀头集成为一体,可手持使用操作,则可命名为“手持式超声手术设备”。
如果是一类产品通常都具有的特征,一般不会在产品通用名称中体现,如:手术电极必定为手持式,所以不会在产品名称中增加“手持式”的特征词。如果一类产品通常有几种不同设计,为了对不同设计形式加以区分则可以增加相应特征词,如: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通常为可支持较长时间内部电源供电且易于手持携带移动的产品,且预期使用时会随患者在不同使用场景(如门诊、病房、手术室、急救等)之间切换;而特征词缺省的超声诊断仪,通常指台车式的可移动式的产品,通常使用时不涉及使用场景变化,只是单纯在不同的使用场所(从一个诊室到另一个诊室)之间移动。
因此,只有当产品设计与该类产品大部分情况具有显著差异,且不作为特征词体现会产生歧义的时候,才会考虑在产品名称中注明。如:超声手术设备通常由主机(台式设备)、换能器和刀头组成,若产品设计将电源、控制部件、换能器和刀头集成为一体,可手持使用操作,则可命名为“手持式超声手术设备”。
答:正畸托槽是粘接于牙冠表面,用于口腔正畸治疗中承接并转移矫形力的医疗器械。一般采用金属、陶瓷或高分子材料制成,通常带有槽沟、结扎翼,部分带有牵引钩。正畸托槽产品材质不同的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陶瓷托槽与金属托槽应分为不同注册单元;设计原理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舌侧托槽与唇侧托槽应分为不同注册单元;自锁式正畸托槽如与其他托槽具有相同组成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必须联合使用才能发挥预期用途的产品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答:实际测试中存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果并不一致的情况(如受试样品浸提液存在使培养基吸光度出现较大变化的物质等)。因此目前推荐以定量评价法为基础,必要时辅以定性评价。
答:(1)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的确定可考虑以下方面:如高完善性元器件等关键部件的使用期限、使用中的正常运行和单一故障状态、使用频率、使用环境(腐蚀、磨损、辐射等)、清洗/消毒/灭菌方法、部件维护维修情况、以及前期的经验数据等。(2)申请人应提交产品预期使用期限的确定依据及验证报告,验证报告可提供系统/设备的使用期限验证内容,或关键部件的使用期限验证内容,或经验数据等。(3)相关责任方(制造商/使用者)应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风险分析动态评价产品的使用期限,安全性降低到风险不可接受的程度时,应停止使用。
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第四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情况。 增加生产产品品种的,应当向原生产许可或者生产备案部门报告,涉及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委托方、受托生产产品、受托期限等信息。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增加生产产品涉及生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应当在增加生产产品30个工作日前向原生产许可部门报告,原生产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