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别: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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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04 骨科手术器械 14 基础通用辅助器械
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钛合金或高分子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如适用)。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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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I04 骨科手术器械 14 基础通用辅助器械
骨科手术配套工具。一般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如适用)。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医疗器械问答
答:注册申请人提交首次注册/变更注册时,涉及产品性能的研究资料,应提供申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明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对于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定的指标,应关注标准中是否给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数值),对于未给出具体要求的,申请人应说明申报产品功能性能指标确定的依据,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资料;其中,常规成熟产品可参考同类产品的参数,非常规成熟产品则需要提供相关研究结果作为上述参数可接受的依据。
答:从问题描述看,该类控制程序属于内嵌式软件。针对内嵌式软件的检验,按照《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进行检验。
答:创新医疗器械与现有分类目录及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其管理类别的判定需通过分类界定程序进行明确。
答: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中一般应明确产品的结构及组成,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对于独立软件或含有软件组件的产品,还应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完整版本的命名规则,控制型软件组件还应明确运行环境(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
答:对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部件,不能单独申报注册,但可以作为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体现。
如果申请人将该部件作为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申报,应将其视为整体的一部分进行评价,因此该部件应随整机一同进行相应的验证、确认(包括检测),如符合要求可以体现在产品注册证书的结构及组成中。如果申请人未申报该部件作为产品组成,或未将该部件随整机一同进行验证、确认,则不能体现其作为产品组成部分。
如果申请人将该部件作为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申报,应将其视为整体的一部分进行评价,因此该部件应随整机一同进行相应的验证、确认(包括检测),如符合要求可以体现在产品注册证书的结构及组成中。如果申请人未申报该部件作为产品组成,或未将该部件随整机一同进行验证、确认,则不能体现其作为产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