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02 无源手术器械

二级分类

15 手术器械-其他器械

三级分类

23 内窥镜用套扎器

分类编号:02-15-23

产品描述

通常由头部、杆部或软性导管和推拉手柄组成,头部为结扎套。

预期用途

手术中在内窥镜下操作,用于套扎息肉、或放入可防止或控制出血的结扎环也用于静脉曲张的结扎。

品名举例

内窥镜套扎器

上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2 无源手术器械 15 手术器械-其他器械

通常由头部、杆部或软性导管和手柄组成,头部为灌注装置,通过手柄操作传递、控制头部工作。

下一个分类

管理类别: Ⅱ

03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01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刀

通常由刀片和刀柄组成。一般采用不锈钢或钻石材料制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是指保证医疗器械终产品正常发挥预期功能的期限,产品设计开发阶段需完成产品货架有效期研究。可以对该产品进行使用状态列举,完整分析出临床使用的情况,直接进行产品的老化试验研究;也可以将产品(系统)分解为不同子系统/部件进行评价,应详细分析分解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不同的分解方式(如将产品分为关键部件及非关键部件等)确定产品的使用期限。
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产品,在进行临床评价时,应选择不少于100例样本进行研究。由于已知的生理变化(如女性生理周期、性别、年龄等不同),而具有不同参考区间的定量检测试剂,如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在不同性别、不同生理周期女性中具有不同的参考区间,应选择浓度覆盖线性/测量区间的预期适用人群样本和干扰样本进行研究,并不需要对不同参考区间人群进行分层统计。对于不同人群参考区间具有明显不同临床决策指导意义的检测试剂,如全量程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应分别对超敏和常规用途参考区间的适用人群各纳入至少100例样本进行临床评价,并对不同的人群进行分层统计。
答:该企业已取得新的生产许可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应依法按变更后的生产地址修改说明书和标签。
答: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由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4月9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其配套的并列标准已经全部发布,专用标准正逐批发布。
截至目前,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已发布75项,除2项(可用性、闭环控制器)为推荐性标准外,其余73项均为强制性标准。其中1项通用标准、7项并列标准和39项专用标准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8项专用标准将于2024年5月1日或8月1日实施,4项专用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或6月1日实施,16项专用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或1月15日实施。
在法规层面,《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新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识别产品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差异,需要进行注册变更或者备案变更的,应当按照注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在《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不予延续注册。同时,《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因此,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上述法规的规定并结合GB 9706.1-2020系列标准的实施日期,积极识别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所做的变化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中规定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情形。如果符合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附件7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变更注册申请。
 GB 9706.1-2020系列标准及实施日期可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准管理中心网站的“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网址如下:https://www.nifdc.org.cn/nifdc/
答: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可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