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一级分类

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二级分类

03 非血管内输液器械

三级分类

06 肠营养袋

分类编号:14-03-06

产品描述

通常由营养制剂加入口、袋体和肠营养器穿刺接口组成。袋体一般由聚氯乙烯或其他高分子材料制造。不含营养物质。

预期用途

用于通过连接鼻饲管或胃管向患者肠胃输送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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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03 非血管内输液器械

通常由瓶塞穿刺器、管路、滴斗和肠营养导管连接接头组成,管路一般由聚氯乙烯或其他高分子材料制成,能与肠营养容器和肠营养管连接。部分肠营养器还带有泵管,使之可在肠营养泵的作用下向肠内输注营养液;部分肠营养器与肠营养袋连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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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 Ⅱ

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04 止血器具

通常由主机控制器、压力表、打气筒、气袋、气路导管、止血袖带组成。

医疗器械问答

答:依据《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发生重大软件更新(即软件发布版本发生变化),需要申报许可事项变更;发生轻微软件更新,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无需进行注册变更,待到下次注册(注册变更和延续注册)时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限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可以合法使用。
答:可以委托有该类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机构。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负责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细化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二是规范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质量安全管理调度和风险会商制度,细化委托生产管理、产品放行等关键环节管理要求,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员。
三是制定履职保障机制。要求企业制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说明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在职在岗,明确尽职免责制度和企业对相关人员的奖惩制度。
《规定》施行后,与现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相关文件不同的条款,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组织修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与《规定》有效衔接。
答:申请人可参考相关标准中对于单件/套器械EO残留限量指标。若参考GB/T 16886.7-201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中允许限量,申请人应考虑产品实际使用时多器械联用情况,并结合产品EO残留量实际控制水平,制定单件/套产品符合要求的环氧乙烷残留限量,并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