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关于毛玮涉嫌无照经营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毛玮涉嫌无照经营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009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毛玮

注册号

142703198404161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毛玮

违法行为类型

无照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zpwjc.cn/chufa/post/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