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提交简化版安评报告并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如在2025年5月1日后进行变更,简化版安评报告需要替换为完整版安评报告吗? 企业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21年第5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并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如在2025年5月1日后进行资料变更,无需将简化版安评报告替换为完整版安评报告。 按要求提交简化版安评报告并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如在2025年5月1日后进行变更,简化版安评报告需要替换为完整版安评报告吗?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8 0 问 按要求提交简化版安评报告并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如在2025年5月1日后进行变更,简化版安评报告需要替换为完整版安评报告吗? 答 企业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5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并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如在2025年5月1日后进行资料变更,无需将简化版安评报告替换为完整版安评报告。 原文信息 标题: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期) 分享链接 复制内容 返回列表